近日,铜陵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实施意见》(铜办〔2014〕18号),就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提出意见。
  一是明确代理内容。积极拓展服务范围,要从社会管理方面的公共服务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项目原则上进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并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业务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开展工作。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合资源、集约节约”的原则,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探索推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服务方式。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要强化绩效考评,市政务服务中心每年组织绩效考评,并由财政安排资金予以“以奖代补”。县(区)政府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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