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医疗救助基金合理使用,发挥*5社会效益,促进公平、公正,铜陵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违规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规定(试行)》,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违规认定标准和处理规定。
  一是明确了认定标准。规定明确了挂床住院、挂名或冒名住院、过渡医疗、分解住院、其它违规行为等5种违规行为,并分种类制定了认定标准。
  二是制定了处理规定。视违规种类分别采取拒绝支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追回已拨付资金、停止该医院救助对象当年享受救助政策资格、停止参与冒名顶替住院医务人员半年医疗处方权等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扣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资金、取消定点医疗资格处罚;暂停违规责任人执业、吊销执业医师资格,触犯刑法的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三是确定了处理程序。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定点医疗机构对违规行为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辩意见。相关部门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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