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中的采购行为,促进行政效率提高和政府职能转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铜陵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了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工作职责,确立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具体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二是实行目录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布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确定采购方式。凡纳入项目目录的可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采购,暂未纳入的由各购买主体通过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供应商)。
  四是完善监督考评。组织实施或引入第三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对购买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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