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城镇于2003年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同年,镇成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村级财务、资金实行“双代管”。2009年10月,枝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成立,变过去只管资金为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管理。
枝城镇财政所通过走出去学他人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将农村集体“三资”装进制度的笼子,不仅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事件的发生,而且使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受到上级的肯定及群众的欢迎。2010年4月19日,省经管局西南片区县市经管局长会议,将枝城镇作为现场进行参观学习;2012年,枝城镇荣获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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