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确定补助对象。严格履行“用户申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核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实行三级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改造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是严把房屋质量关口。严格落实建设程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责令停工进行整改。从建材选购、建筑设计到施工组织等免费为农户服务,让农户住上优质房、放心房。
三是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对补助资金不搞“一刀切”,具体标准由县区、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先提高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补助标准,解决困难群众的供养资金难题。
四是完善资金补助发放。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改造住房竣工后,由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