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准格尔旗着眼于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通过逐年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切实得到了实惠。
  一是积极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奖励政策。2014年,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至8000元,目前,全旗共确认特别扶助对象22人(8000元/人/年);确认手术后遗症5人,其中,一级1人(3600元/人/年、二级1人(2400元/人/年)、三级3人(1200元/人/年);另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96人(1000元/人/年)、少生快富13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共发放奖励费52.06万元。
  二是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今年,共发放养老保险金300.5万元,惠及4642名(500元/人/年)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和456名(1500元/人/年)城镇独生子女(双女)父母。
  三是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共发放独生子女费264.4万元,惠及3305户(800元/户/年)独生子女家庭。
  为了确保各项奖励费按时、足额发放到户,我旗通过网络、报纸、集中宣传等形式对施行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行了集中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奖励优惠对象进行资格确认,并按要求时限准确录入,现已通过旗惠农“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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