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在制度建设上,财政部门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参照中央、省管理规定,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实行定额包干。在监管上,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督促各单位根据《荆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目前不再审批公务车购置,督促各单位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同时,结合财政大监督,对单位“三公”经费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凡发现违反规定的,除追缴相关费用,责令限期改正外,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财政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8个月,因公出国经费、小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分别比去年下降4.8%、28.2%、54.4%。


QQ登录
微博登录
微信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