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拨付”的项目概预算评审机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与内部复核制度,着重突出三级评审制,以制度促规范,推动财政评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强化职责分工。财政评审中心负责日常财政概算评审及预算评审;示范区审计科负责设计变更、现场跟踪审计、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评审效率,有效形成财政监管合力。
三是强化评审规范。一方面,严格按照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拨款的操作程序,且项目拨款以财评中心的评审结论作为付款依据。另一方面,逐步加强对外委中介造价咨询机构委托评审管理,并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实行组织评审时限制,严格限定财政评审时限,限期内办理完结,有力提升评审效率,两年内未出现评审项目积压现象。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