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现金较为关注的热点话题。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人社部门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进一步为高校毕业生拓展就业渠道,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人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连云港籍高校毕业生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的;连云港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特困职工家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分类
  一类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开发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岗位,公开面向社会招聘。
  二类为直接服务群众生活、缓解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等过渡性岗位以及符合《连云港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和使用管理办法》(连劳社发[2009]105号、连财社[2009]50号)规定的各类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数量
  每年开发认定一类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100个,二类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50个。
  四、补贴标准
  一类岗位,每月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1.5倍确定补贴标准。二类岗位,每月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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