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部门财政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意识,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株洲市财政局在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建立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上,覆盖面更广、评价层次更深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涉及到单位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不同的是,它关注的不仅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而是单位安排使用的全部财政性资金以达到的投入产出效果和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
  目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在全国范围内尚处试点阶段。株洲市财政局在向省、市相关部门学习该项工作试点经验的同时,积极收集资料,从一级预算单位中选取了30家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试点覆盖面占一级预算单位30%以上。预计明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将在一级预算单位全面铺开。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对象、依据、内容以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设置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项二级指标及21项三级指标。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单位将于7月底前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财政部门将对试点单位报送的绩效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实地核查,9月前形成最终评分结果,批复各有关单位,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总结验收。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自信是成功的先决条件。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