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监察工作是促进其更好地发展的重要举措。
  日前,为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株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组织抽查了全市4家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其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抽调力量,成立机构。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株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组织县市区采购办、市集采中心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组成监督检查组,下设基础组、项目组和财务组,通过细化检查职责、合理分工安排,切实提升监督检查实效。
  二是把握重点,分步实施。着重检查代理机构及人员管理情况,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代理绩效,质疑(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及日常检查记录。代理机构根据检查细则及扣分标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市专项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其进行现场查验,抽查的代理项目超过20个,通过逐项查阅分析,了解代理机构人员管理情况、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代理绩效以及质疑办理情况等。
  三是及时反馈,集中公开。对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及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并对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处理。同时,检查结果汇总后将集中进行网上公布,以利于进一步促进代理机构行为,提高执业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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