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长沙市财政局进一步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倾力打造生长型、升级型、规范型、进取型财政,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创新管理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做大收入“蛋糕”的同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培植财源,服务转型发展。创新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通过运用财政贴息等多种政策手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吸引和聚合民间资金、信贷资金等社会资金,投向鼓励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将财政投入的着力点转移到加强引导、制定标准、支持创新等方面,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对事关长沙发展的重大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统筹制定与之相匹配的产业扶持政策,打造多点支持的产业格局,促进产业倍增。
  二是强化征管,确保任务完成。从二季度开始,每月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并加以解决。深化税收分析,重点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调研分析地区、行业、产业等经济与税收的发展动态。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税平台二、三期工程建设,加大数据采集范围,强化涉税信息的比对分析,查缺补漏。加强收入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推进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总收入增长16%的目标。
  三是精细管理,提升理财水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努力构建新型财政业务管理机制。
  四是改革创新,推动全面发展。继续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理顺市与区县(市)的事权关系。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拓展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建立科学的财政支出效益评价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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