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四项公务支出管理,东湖区财政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省、市公务支出管理办法,出台了四个关于公务支出管理的制度办法。此次办法的出台使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为该区公务支出行为戴上了“紧箍咒”。
  下一步该区将督促各区属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各项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把公务支出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达到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财政资金,转变机关作风的目的。该区还将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设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公务支出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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