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2014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已对4名参合患者进行了补报,补偿金额达4.3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对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2014年度内,参合农民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再报销比例不低于35%,*6可达80%。同时,一个参合年度内,一名参合患者多次住院,报销时只剔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
  此项惠民政策不再向参合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按2014年参合农民人均15元的标准提取新农合基金向国元保险公司涡阳支公司购买服务。此举与农合统筹补偿有效衔接,形成了多重保障机制,将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多的实惠,切实缓解了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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