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是建设农村的重要举措。
  洛阳上半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结果已经公布,根据考核结果及洛办〔2013〕18号文有关规定,为鼓励先进,近日,我市下达2014年上半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奖补资金3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增加设施及工作经费等。
  我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始于2012年9月,自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两年间,我市农村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提升,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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