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引导教育。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播放廉政电教片等,使廉政文化融入干部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精选本地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以此,将纪律提升为一种觉悟,将被动的“不可为”变为“不愿为”,同时,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腐败、敢于揭露腐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是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在具体实施中,财政部门积极与各乡镇协调沟通,做好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县综改坚持现场调研走访,掌握*9手资料,确保项目实现“尊重民意,注重实效,量力而行,透明操作”的目标。在项目资金安排和分配上,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领导重视、群众热情高、条件成熟的地方给与倾斜。在立项选择上,将“一事一议”项目向各项支农项目实施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倾斜,突出解决严重困扰经济发展、群众意愿强烈和村民积极性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是狠抓监督管理。按照“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原则,规范奖补办法,严把公示关和验收关,确保项目可行性和投入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及绩效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把群众议事关、项目审批关、建设质量关、资金使用关、检查验收关,严格执行信息互通、公开公示、抽查核查奖补资金监管制度。对违反“一事一议”工作程序,截留挪用、骗取奖补资金的项目,一经发现,除扣回奖补资金外,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项目村选派工作责任强、有威望的人员担任监督员,确保项目质量优良、造价合理、阳光透明,充分调动项目村村民投入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