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在部省市相关评审文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完善纪律制度,先后制定了《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操作规程》、《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评审操作规程》,以及《财政投资评审协审中介机构管理使用办法》、《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使用办法》、《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工作纪律》等多项制度和办法,以约束评审行为和规范日常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评审流程。根据评审项目特点和中心自身技术力量,设计了由中心造价师自审、会同协审机构联审、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等三种评审方式,将评审业务指南和详细操作流程绘成图表,评审具体要求和过程一目了然,方便了项目单位和局内处室项目报审,提高了评审工作效率。
三是规范质量管理。建立了项目负责人制和三级复审机制,由中心专职人员任评审组组长,负责项目评审全过程管理,按照专业人员详细审核、评审组长全面复审、中心负责人重点稽核的三级复审制度,严把评审质量关。通过定期征求建设单位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评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中介使用。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建立了协审中介库,在自身力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时,选用的协审中介机构在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中介库中抽签产生,确保中介机构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过程管理和事后监督,规范对协审中介机构的考核评比,建立起动态淘汰机制。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