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筑牢资金“安全网”,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截止目前,全县共救助9740人次,发放资金618 万元。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出台《灵璧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和《灵璧县开展社会救助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各类救助对象确定、审批程序、收入核算、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和步骤实行程序化、规范化运作,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在各类救助的申请审批过程中,严格救助程序,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并推行救助政策公开,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的内容、范围、标准、程序和结果,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基层民政队伍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意识,建立考核追究机制,避免人情救助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以动态管理为切入点,狠抓已保对象家庭收入跟踪核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动态。健全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开救助程序和补助标准,坚持专款专用,把“救命钱”及时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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