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资格认定。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和认定,要求符合三个基本要素:即无儿无女、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通过评议、公示、入户核查,确保程序规范。
二是健全审批手续。结合原始的五保供养对象审批表,通过不断改进充实,科学设定审批项目,进一步健全审核审批内容,统一报批格式,更大程度地体现了五保供养对象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做到标准化、科学化。
三是加强动态调整。认真做好五保档案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人,及时纳入供养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答复说明。
四是保障资金供应。五保供养资金按季度及时足额发放,集中供养款拨到乡镇财政五保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分散供养款通过 “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前三季度共拨付供养款1062.56万元。
五是明确管理责任。全面落实院长负责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项服务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另外县、乡镇、民政部门、各敬老院分别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为集中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安全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