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宿州市高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和《安徽省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财社【2014】421号)的有关规定,市人社、财政部门协调联系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等9家单位为市直200名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见习岗位。市人社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9家单位签订了就业见习岗位购买合同,市财政局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核发补贴,截至10月底已为200名就业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贴24万元。见习期间,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就业见习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质量,见习人数、见习期满后留用人数等内容开展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与以后年度资金安排、选择承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服务的机构等方面直接挂钩。
  文章来源:宿州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