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建设项目。近日,东海县获省财政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补助资金5120万元,获补助居全省首位。该县将按照每个行政村80万元的补助标准,把所有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遗留工矿污染治理等五个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东海县在年初编制了5年内完成全县34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规划,并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向省申报64个行政村参与试点。
据了解,东海县自2013年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工作试点以来,已完成1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通过拉网式综合整治,大大改善了试点村农村的生活环境,逐步提升了农民的生活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