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积极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创新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推进了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效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05条,其中:主动公开电子化政府信息1978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21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40条。 (二)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加大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力度。2、政务活动情况。包括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政策的变动、各类会议等。3、其他情况。如概况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三)公开形式。1.是在局办公大楼设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制作局内服务事项流程指南。2.制作了三块1×1.5米公开栏,将本局的职责、行政职能、办事程序等通过电子显示触摸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3.是建立了开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置了“科室之窗”“政策法规”“财政改革”“政府采购”“办事指南”“工作程序”“会计园地”“政务公开”等子栏目,突出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和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财政工作及时进行宣传,对重点财政工作动态进行广泛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网站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建立依申请公开接待、受理、答复、沟通机制。我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3年我局共回复网上、电话、来信等形式的咨询、投诉、建议等3000多条,其主要涉及问题为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工资津贴等方面的咨询。截止2013年底,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信息上传2405条,网站年访问量14972人次,累计访问量为1668198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我局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少数干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程序与财政业务特点相结合上有待完善。针对上述问题,在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创新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干部职工认识。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指定专人及时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发布工作。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档案规范化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册管理。确保公开工作的各项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印发的有关文件,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制定的各项制度、公开的内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对所提意见的答复和处理结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道、图片、总结、典型材料等。)
(三)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把上级惠民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载体的作用,发挥好其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设置对内、外网站栏目,并对科室、各单位负责的内外网栏目进行分配,各县区、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指定专人发布信息。办公室配合信息中心认真做好信息审核及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