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适应新形势,推进村内污水治理。安排省级立项一事一议省和地方财政奖补资金3206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村内污水治理项目,包括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村内排水设施、农业面源污染处理、河道水塘沟渠改造等。
二是适应新发展,加大奖补力度。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整治相关项目建设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加大奖补力度,在原有市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增加5%的奖补额度。
三是适应新要求,重点倾斜扶持村。综合考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核、农村工作开展等情况,增强绩效分配导向,并向扶持村倾斜,重点解决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民生项目,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适应新管理,落实管理办法。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项目管理机制,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招投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实施公示等制度,约束奖补行为,提升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