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由海宁市财政及经济开发区等试点单位共同出资,首期规模5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已出资30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根据存入的风险补偿基金,科技支行提供不低于10倍的融资授信额度。对科技成长型企业给予*63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执行基准或基准以下利率。二是设立小微企业技改专项贷款准备金。支持技改融资。由市财政出资首期规模3000万元,并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辖区内项目金额按照市镇1:1配套、各贷款企业按照贷款额的2%共同注入信贷风险准备金,用于支持300-2000万元技改项目融资。合作银行提供10倍的融资授信额度,出险后实际损失部分由企业风险互助金、市财政、各镇(街道、开发区)、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