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科技部批复西安成为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9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现代服务综合试点城市,有利于城市发展与建设。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批复西安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4〕40号),同意在西安市启动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
  2014-2016年试点期间,财政部、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我市试点工作的支持。预计2014-2016年,中央将对我市试点工作提供5-7亿元资金支持,2014年3亿元补助资金已于近日拨付我市。省市也将在涉及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规划、土地、财税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试点工作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资金主要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公益性、公共性强的试点项目、产业化及市场应用重点示范工程等予以支持。
  按照批复要求,市财政将会同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抢抓本次我市列入试点城市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产业优势等,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通过3年试点到2016年,我市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8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91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7%,并初步探测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把握机遇,促进城市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水准,共同创建新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