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核查工作,保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四月下旬,我局会同环保局组成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核查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核等方式,对三县201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能力等各项进行了逐一核查,详细记录了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并留存了相关数据证明。
2013年,省上下达我市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473万元,其中:皋兰县2403万元,榆中县3070万元,永登县5000万元。各县区严格按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其中:皋兰县用该项资金实施项目5个;榆中县用该项资金实施项目9个,永登县用该项资金实施项目7个,三县的项目均分布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和保障民生方面。
通过近三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三县生态及人居环境逐步得以改善,民生项目得以全面实施,基本保障了民生项目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