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级财政认真总结上半年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市法建办《关于对上半年法治昆明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对照《昆明市2014年市级目标责任单位法治昆明建设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市级财政认真总结上半年推进法治昆明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保障法治昆明建设专项经费。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市财政局结合工作职能,在预算安排上加大了对法治昆明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2014年预算安排法治昆明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47万元、行政执法运行经费8万元、基层司法业务650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专项经费600万元)、安排社会治理创新综合试点80万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100万元、综治维稳宣传教育80万元、专项整治经费60、平安建设50万元。上述经费年初列入部门预算,并已下达给项目单位。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市财政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财政中心工作,根据《2014年法治昆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制定了《昆明市财政局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继续加强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昆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逐条分解,以此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昆明市财政局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征订《昆明市2014年全民普法读本》100册,并以此为主要教材,以“依法治市、法治昆明建设”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密切联系我局财政中心工作的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非税收管理条例》、昆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结合法治昆明建设实际,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活动。
  三是查找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各项工作仍停留在一般处理的水平,缺乏开拓创新意识、自身素质与财政改革特别是形势发展的需要还不太适应。下半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到财政法制建设中,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财政为目标,以强化法制宣传工作为重点,以制度规范建设为手段,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不断开创财政法制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