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昆明市财政积极落实《昆明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非税收入资金的划解规程,依法合规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加大对收缴管理的稽查,加强对结算收入的监控,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各类非税收入须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规范预算追加行为,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以暂付款项方式将应支出事项长期挂账,严禁虚列支出、虚报项目、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坚决制止挤占挪用预算资金,严禁从零余额账户中转移资金或者违规提取大额现金。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率,防止资金沉淀和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部门当年预算逾期不能执行的本级财力安排项目,原则上不予结转。结转超过2年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和结余资金,一律不得自行使用,全部收回财政平衡预算。
  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并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四是突出绩效优先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凡属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一律经过预算评审后,方可按照绩效高低纳入预算项目库。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时对编报质量高、执行情况好、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项目予以倾斜;对经过绩效评价发现实施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要据实调减预算,或取消预算安排。
  五是推行公务卡制度。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应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有条件的应在乡镇一级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按照昆明市财政《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执行,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按期申报采购计划,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费预算、限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明确具体项目的名称、数量及金额,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不按规定编制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以及不按期申报采购计划的,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核拨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结余,全部收回财政。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只有登上山顶,才能看到那边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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