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财政部门“四注重”
 
  财政部门的“四注重”措施改善政府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规范政府工作细节。
  一是注重改进政府采购方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提供超出办公需求的采购服务。对于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注重优化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快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功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操作执行环节,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对采购批次多、金额较小的服务类和部分货物类项目,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注重提升政府采购职能。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以政府采购为平台,通过完善公开竞争机制,积极配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四是注重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加大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建立一支能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的政府采购队伍。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建立健全对评审专家的准入、评价、清退制度。强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其履职能力。
  “四注重”的建设同时也就是潍坊市的建设,加强管理,提升政府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