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财政“四促进”力推企业转型升级

  为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东凤镇经济实力,东凤镇出台《东凤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在鼓励和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开拓市场、调整结构等方面推出新的激励政策。
  一是促进科技创新。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吸引高层次技术人才到我镇就业。对企业获得科技、专利奖项及组建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通过验收的,镇财政分别给予5万-20万元的奖励。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在我镇企业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对企业引进高级技术职称或紧缺适用人才到我镇工作的,按东凤镇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二是促进品牌建设。设立品牌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名标及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2万-20万不等的奖励。通过专项资金的设立,有效调动企业争创品牌和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培育形成争创名牌名标的企业群、产品群,不断增强我镇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促进市场开拓。鼓励企业产品出口,积极参加国内外展览会,拓宽贸易渠道。如对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注册地在我市的外贸代理公司出口总额达500万美元以上,并且每年出口总量排名前5名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由我镇组团参加的展会,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展位费用补贴后,剩余部分展位费用由我镇全额补助。
  四是促进结构调整。通过财政奖励的方式,引导企业经营投入方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企业对自有商业土地进行开发,发展服务业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1.5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奖励200万元,3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鼓励制造业企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服务业,将技术中心、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后勤物业、餐饮和培训等内部服务功能剥离,组建成专业化服务企业。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分离企业,给予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