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科目第2篇第三章债权法律制度*9节债的消灭的内容。
  
  1.抵销
  在法律上抵销应具备的条件是:
  (1)双方互存债权和债务;
  (2)双方的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的债务都已届满履行期;
  (4)双方的给付义务能够抵销。
  解释:抵销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条件和期限。
  2.提存
  (1)适用于提存的情形
  ①债权人迟延受领;
  ②债权人下落不明;
  ③债权人残废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继承人或监护人;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存的效力
  ①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②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
  (3)提存的费用负担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4)必须在“履行地”有关机关提存。
  3.混同
  造成混同的原因主要是:
  (1)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一人;
  (2)债权与债务归属于一人;
  (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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