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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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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形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1.与外国投资者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