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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免费课程>> 第三节 非票据结算方式
一、汇兑
(一)汇兑概述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简便灵活,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且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二)汇兑的基本流程
(1)汇款人按要求签发汇兑凭证。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时,必须记载相关事项并签章。汇兑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
(2)汇出银行受理、审查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银行接收汇出银行的汇兑凭证,审核无误后,根据收款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并办理付款手续。
①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给其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凭信、电汇的取款通知或“留行待取”的,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必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在信、电汇凭证上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在“收款人签盖章”处签章;信汇凭签章支取的,收款人的签章必须与预留信汇凭证上的签章相符。银行审查无误后,以收款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③支取现金的,信、电汇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汇入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④收款人还可以委托他人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或者转账支付到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或者办理转汇。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出银行查明确未汇出款项的,收回原信、电汇回单,方可办理撤销。
2.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汇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考题·多选题】(2008年)在银行汇兑业务中,已经汇出的款项在特定情形下应由银行办理退汇。下列情形中,属于银行应依当事人申请或有关规定办理退汇的有( )。
A.收款人拒绝接受汇款
B.汇入银行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两个月汇款仍无法交付
C.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汇入银行已将汇款支付给收款人
D.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有存款账户,汇款人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但双方未能就退汇达成一致意见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兑的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所以选项A正确。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两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所以选项B正确。对收款人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
所以选项C错误。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换言之,如果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退汇的意见.不能办理退汇。所以选项D错误。
二、托收承付
(一)托收承付概述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1.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
3.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
(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没有发运证件,可凭其他有关证件办理。
(5)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4.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二)托收承付的基本流程
1.托收
托收是指收款人根据买卖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收款人办理托收,应填制托收凭证,盖章后并附发运证件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填写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的,将有关托收凭证连同交易单证,一并寄交付款人开户行。
2.承付
承付是指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1)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
(2)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①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为承付。
②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收付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在托收凭证上注明验货付款期限的,银行从其规定。
③收款人则必须在托收凭证上加盖明显的“验货付款”字样戳记。
④无论是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人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即办理划款;因商品的价格、数量或金额变动,付款人应多承付款项的,须在承付期内向银行提出书面通知,银行据此随同当次托收款项划给收款人。
(三)拒绝付款的处理
1.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于如下情况,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1)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或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买卖合同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2.外贸部门托收进口商品的款项,在承付期内,订货部门除因商品的质量问题不能提出拒绝付款,应当另行向外贸部门提出索赔外,如果属前述其他情形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3.付款人对以上情况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拒绝付款理由,涉及合同的应引证合同有关条款,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4.开户银行经审查,认为拒付理由不成立,均不受理,应实行强制扣款。
【考题·多选题】(2009年·旧)根据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在承付期内付款人可作为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正当理由的有( )。
A.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的
B.因收款人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
C.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
D.货款计算有误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拒绝付款。
三、委托收款
(一)委托收款概述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办理。
(二)委托收款的基本流程
1.委托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当向银行提交所填写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有关债务证明是指能够证明付款人到期并应向收款人支付一定款项的证明,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
(2)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欠缺上述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2.付款
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之后应向收款人办理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如果债务证明留存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项通知书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考题·单选题】(2003年试题)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收取款项,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A.直接向甲公司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B.应通过乙银行向甲公司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C.先按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标明的金额向甲公司付款,然后向丙企业追索
D.应通知丙企业存足相应款项,如果丙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存足款项的,再向乙银行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的付款规定。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三)拒绝付款的处理
1.付款人在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有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
2.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例题·多选题】甲企业购买乙企业一批货物,货款5000元。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下列结算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采用汇兑结算方式,甲企业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乙企业,且汇款汇出后不得撤销
B.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乙企业按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甲企业收取货款
C.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由乙企业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D.采用银行卡结算方式,由甲企业直接将货款存入乙企业的单位卡账户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所以选项B错误。在单位卡的使用过程中,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