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债务人的死亡处理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18 15:2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6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导航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大标题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债务人合法权利的含义
下一篇:下一篇:债务人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