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中什么叫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

老师,什么叫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请举例说明

B同学
2020-05-09 23:16:00
阅读量 222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考点抓手 深入浅出 层层剖析 思路清晰 授课详尽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会计学中什么叫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担保法》第84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充分体现了老百姓的意思自治。没有约定的,才按照法定留置。

    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很多规定一样,公司章程可以任意约定,没有约定,才按照法定(比如先按章程约定分红,没有约定才按出资比例分红)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学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5-10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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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那约定排除留置权之后,当事人还享有留置权么?
    2020-05-10 16:13:00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对该物(比如车子)就没有留置权了,维修车厂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约定担保或者定金等其他手段

    2020-05-10 16:15:00
  • 收起
    B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和刚才咱们说的排除留置权意思一样么?
    会计学
    2020-05-10 16:19:00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债权还没到期呢(比如维修费10天内要给),不得留置

    到期了才可以法定留置的

    这里没有事先约定不得留置条款,就按法定留置的规定来(到期不给维修费,才能留置车子)

    2020-05-10 16:22:00
  • 收起
    B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我还是没有听明白,您能再说细一点么?
    2020-05-10 16:28:00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没到期的债务,不满足第三个条件,留置权没有成立image.png

    2020-05-10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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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家同学
    公司章程中除了法定问题,哪些问题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 周老师
      好好看一下新的公司法。

      公司法对有关问题作出了统一规定但又允许公司章程对此问题作出不同的规定。
      1、《公司法》要求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但是如果章程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优先认缴出资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从规定。
      2、《公司法》要求应当于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法》要求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也可另作规定。
      4、《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也可以依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更高的限制性规定。

      以上说的是公司法有统一规定但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与法律不一样的。

      在法律规定上没有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王同学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 汪老师
      不是的,一般债权人应预留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进行准备,即:债权人留置财产后要给债务人留出一定的合理期限,给债务人一个机会,这个时间一般是两个月,当然,债务人在财产被留置后能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处理债务的,如:及时还清欠款等,不受两个月限制。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强制性,当然,两个月后债务人还无法及时还清欠款,则债权人可将留置财产进行拍卖或是出售,拍卖或出售所得用来弥补损失,不足部分还可以继续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 s同学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 田老师
      这是物权法对债权人的保护~
      立法应当从双方角度综合考虑
      对债权人而言当然越少越好 但是债务人就非常不利了

      这个条文的规定就是给债权人为债务人设定期限限定了一个最低值 否则的话 债权人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 将给债务人带来很大损害 还可能利用这一点 倒卖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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