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若合同一方违约并支付违约金且没有其他损失,违约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老师:你好!请问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并支付违约金后,且没有其他损失,违约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要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谢谢!

庆同学
2020-06-12 14:53:05
阅读量 284
  • 徐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诲人不倦 教无常师 良师益友 春风化雨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会计中,若合同一方违约并支付违约金且没有其他损失,违约方提出不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还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

    没有造成损失的,支付违约金后,合同即告解除,无须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会计,责任会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6-12 17:31:13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李同学
    承担违约责任后,能否继续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 p老师

      可以。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扩展资料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撤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程同学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违约方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 田老师
      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到底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是一直困扰司法实际工作者的大难题。这种情况实际上涉及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归责原则等立法精神。有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笼统地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约定一旦违约如何承担,易引起争议。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争议就更大。对此,有观点认为,合同是当事人为一定经济目的达成一致的合意,包括所有条款在签约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要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的,就不应要求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还有观点认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无权提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计算赔偿额的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影响守约方提出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法这一条中所确立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单一的,只需客观上的违约行为,而无须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对方是否有过错,也可以推导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 l同学
    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在违约责任那里并没写清楚违约金,只是
    • 周老师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即不退房。如果你退房的话,除装修款损失外,因此再找房、腾房,耽误经营等等损失,都可以叫对方赔偿!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美国注册会计师和CMA证书的区别在哪儿?

    很多小伙伴都通过考一个高含金量的国际证书来提高自身的职场竞争力,那么美国注册会计师和CMA证书就进入了大家的视野,同为财经领域的黄金证书,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试条件 1.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 美国油55个州,uscpa考试的报考条件根据州的不同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报考需要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总学分满足120个/150个要求,以及24个商业学分和24个会计学分的要求。 2.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CMA并无报考条件,只要注册为CMA会员即可参加CMA考试,但要获得CMA证书,则有以下两个要求: (1)学历条件:考生持教育部认可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位证书,在校生可参加考试,毕业后提交上述证明即可。另外如果考生持有CPA/中级会计师证书,或者是ACCA的全面合格会员,同样也符合CMA学士学位的教育要求。 (2)工作

    2022-12-09 18:37:07
  • 美国注册会计师和CMA有什么不同?考哪个更好?

    许多会计专业的学生和专业人士都想通过考取含金量更高的证书来增加他们的薪水,说到美国的会计证书,很多人都对CMA和USCPA证书还不了解,美国注册会计师和CMA有什么不同?考哪个更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美国注册会计师和CMA有什么不同? (一)美国注册会计师,简称为USCPA,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旗下的专业会计师认证,适用GAAP(美国会计准则),在美国具有审计签字权,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很高,可与全球墨西哥、爱尔兰、香港等8个国家/地区的CPA资格互换,而成为全球使用范围很广、含金量很高的财会证书之一,拥有USCPA资格是执业人士能力的象征。 (二)CMA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的简称,英文全称为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CMA资格认证是由成立于1919年的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简称IMA)所建立的专业认证制度,是全球针对管理会计

    2022-12-09 18:33:55
  • 初级会计和中级会计能同时报名吗?

    初级会计和中级会计能同时报名吗?大家都知道初级会计和中级会计考试是全国统考,一年只考一次,而且两个考试时间安排没有冲突,所以只要报考人员分别满足初级会计和中级会计的报考条件,是可以同时报名的。

    2022-12-09 17:44:44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入口是什么?2023年何时开通?

    注会证书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获得注会证书后,无论是在就业方向上,还是薪资待遇上都可以获得更好的机会和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入口是什么?2023年何时开通?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入口是什么? 据相关统计,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为141.9万余人,其中专业阶段考试137.34万人报名,涉及科次375.64万;综合阶段考试4.65万人报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小伙伴,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或者电脑进入报名入口报考注会考试。 1.开通时间 4月6日-4月28日(8:00-20:00) 2.报名入口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3.报名流程 二、2023年报名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 ●电脑(推荐)/手机/平板;

    2022-12-09 17:43:31
  • 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成绩哪天出?

    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成绩哪天出?根据财政局发布的延期考试安排,已经参加完12月3日-4日举行的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以在12月31日前查询到自己的中级会计延期考试成绩,三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就可以领证了。

    2022-12-09 17:39:42
精选问答
  •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贷方向是什么样的?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 税后经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 上年利润为负数,今年正数,增长率怎么算?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分别是什么科目?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确定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是什么?

    教师回复: 优秀的同学,你好~,因为属于非流动的资产,报表上没有合同履约成本,所以将其归集到存货,如果是一年以上的,那么是放到非流动资产的。这个属于收入的知识点,如果不是很清晰,建议等学到收入再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