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此题B项“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同一双务合同”与C“留置权成立要件同一法律关系”,是否相同?

老师,针对B项,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同一双务合同,c项留置权成立要件同一法律关系,我想请问他们两个针对这点是不是一样的?

淡同学
2019-05-27 21:44:52
阅读量 335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考点抓手 深入浅出 层层剖析 思路清晰 授课详尽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会计此题B项“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同一双务合同”与C“留置权成立要件同一法律关系”,是否相同?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同一双务合同肯定是同一法律关系,而且更进一步,它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法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5-28 12:56:43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咻同学
    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是同一个概念吗?
    • 王老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第67条)。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 小同学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要构成要件
    • 宋老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说买手机,一手交钱,一手交手机,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都要同时履行一个行为,卖方提供符合使用功能或符合其所述功能的产品,买方支付价款。如果卖方没有提供符合质量或者功能的手机,买方即可拒绝支付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支付对等的价款,卖方可以拒绝交付手机,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典型范例。那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呢,它的产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如上述例子中讲到的买卖双方各自需要履行的行为,(2)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3)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5)对方当事人的对待履行是可能的。如果对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通过合同变更、解除或者追究违约责任等规则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Y同学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蒋老师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依据在于双务合同的债权债务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也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
      (1)双方的债务系由同一双务合同而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在履行上的牵连性,故应以双务合同为限。同时,双方的债务必须根据同一双务合同而生,否则,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2)双方债务必须均届清偿期或当事人一方先为给付的义务。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援用,系给付于对等给付的同时交换,即对价的同时实现,故双方债务必须均处于可请求履行的状态,但是,若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一方有先为给付之义务者,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3)须相对人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或未提出履行。否则,无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余地。
      (4)须对方的履行仍为可能。若对方的履行已不可能时,无论是由于可归责或不可归责于对方的原因,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能实现,应适用其他的救济手段。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 2023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2023年北京初级会计证书领取大约会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3个月开始陆续发放。

    2023-06-15 14:39:28
  • 正式开通!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缴费入口已开通(附缴费流程图)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缴费入口已开通,提交了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考信息的考生,记得登录到缴费入口中,按时将报考科目费用进行缴纳,若想更好报考科目,是可以在不改变考区的情况下对科目进行更换的!

    2023-06-15 14:32:04
  • 已开通!2023年宁夏注册会计师缴费入口及流程一览

    已经开通!2023年的宁夏注册会计师缴费入口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除此之外,考生还可以选择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2023-06-15 14:21:15
  • 注册会计师几个科目?全部考完要多少钱?

    新一轮的考季已开始,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除了考试时间节点外,一定还想知道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几门科目?考下来大概需要多少钱?想要知道更多考试相关内容的,可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了解! 一、注册会计师几个科目? 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和综合两个阶段,共计7门科目,但两阶段科目之间考察的方向不同。其中,专业阶段阶段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养,共设立6门科目;综合阶段则主要考察考生是否能在职业环境下综合运用专业技能的能力,设立1门科目。 (专业阶段)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 (综合阶段)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全部考完要多少钱? 注册会计师两个阶段考试缴费额度不同,其中同

    2023-06-15 14:13:06
  • 2023年初级会计证什么时候发放

    预计2023年9月份左右各地区会陆续发布当地的2023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

    2023-06-15 14:05:11
精选问答
  • 上年利润为负数,今年正数,增长率怎么算?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贷方向是什么样的?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 税后经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分别是什么科目?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 建筑业工程材料开具发票交税率是13%还是9%的?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