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营业面积,与租赁公司签订一项新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吗?

老师,降低短期偿债能力的事项有: 1,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置一台大型机器设备。2 为扩大营业面积,与租赁公司签订一项新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 3. 用存货进行对外长期投资。 老师能否详细的解析下,这三个是怎么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降低的?谢谢

S同学
2020-04-23 01:39:00
阅读量 453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诲人不倦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文思敏捷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扩大营业面积,与租赁公司签订一项新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吗?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1.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置一台大型机器设备。

    2.为扩大营业面积,与租赁公司签订一项新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 

    这两种情形在做账的时候不影响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但是是企业要偿还的债务,往往是一年内就要付一部分款或租金,增加了负债,所以会降低短期偿债能力。

    3.用存货进行对外长期投资。

    会减少存货,减少流动资产,但不减少负债,所以流动比率降低,短期偿债能力降低。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租,租赁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4-23 09:51:00
  • 收起
    S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1.2两条可否帮忙写一下会计分录?谢谢
    2020-04-23 14:21:00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第一条: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第二条:

    在长期租赁签合同的时候不做处理,付租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020-04-23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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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訁同学
    公司出租仓库前期按房屋租赁签订合同,按租金交房产税,新签订合同可以按场地租赁签订吗?场地租赁和房屋租赁有什么区别?如何认定?
    • 陶老师
      你好,场地它不包含房屋,只是一个平地。
    • 訁同学
      仓库不可以按场地租赁签订合同吗
    • 陶老师
      不可以 这个是房屋的
    • 訁同学
      像商场里租用一块地开小店,那个不也是场地租赁吗?仓库就是大车间隔开的这种
    • 陶老师
      一片空地的话,可以做场地租赁,如果有房屋的话就不能。
    • 訁同学
      合同签订的是租赁一块场地,期限1年,合同名称是租赁合同,没有写场地还是房屋,是不是就认定为场地租赁?
    • 陶老师
      你好 不是吧 这个看不出来
    • 訁同学
      写的是场地,小规模场地租赁和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都5%吧,场地不交房产税,房屋交房产税12%?
    • 陶老师
      你好 是的 是的 是的
  • L同学
    签订房屋租赁长期合同递增方法
    • 张老师
      可能是问的是签订房屋租赁长期合同,如何计算赁金的递增方法。
      这主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意合,靠合同来约定。目前没有法律或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而且这涉及的物价的变化与房屋出租市场的变化,存在着明确的不可知性与不可预见性,很难予以法定的规范。
        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方式:比如:定期递增,按一定周期比照经济增长比率适当增长(但须承租人的同意并明确约定);随行就市适时调整合同约定的租金额度,如果市场发生了明确变化,合同当事人及时协商达成新的租金标准;参照同地区、地段、同水平的租金进行调整。主要是约定明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方式与责任(比如双方协商不成时给予相应的,特别是合理的预备期的时间后解除合同)。
  • 蒋同学
    公司租赁别人的房屋办公,签订的租赁合同,公司还用交租赁合同印花税吗
    • 吴老师
      你好,是的
    • 蒋同学
      老师,我公司2016年成立以来我一直没交印花税,现在补交还可以吗?有老师说实际操作租赁合同的承租方不用缴纳印花税?到底是交还是不交呢?
    • 吴老师
      你好,可以补交 合同双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 刘同学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人与房产证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可以吗?是其家人与我签订的租赁合同,业主在国外
    • 廖老师
      由业主的身份证么?最好让他们提供房屋合同上的业主身份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一家人的话,可以。还有业主在国外,可以让他做公证,寄公证原件回北京,这个就没什么问题。
  • 心同学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 余老师

      由于现在生活等原因,我们在外租房子,有时候不可避免合租问题,因为高额的房租会让我们通过合租房来降低租房的成本,那么签订合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合租房屋不同于整租房屋,租客与房东签订合同需要注意,首先需要注意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若出租人是否是二房东,检查是否有书面的产权人同意转租协议其次将需要与其租客分摊的费用约定清楚,如物业费、清洁费、水电气费等询问房东其他合租房间居住人的信息以及居住人数,比如成都市租房规定每个房间不能超过2人,而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最后需要约定相关违约责任,如租客租赁期限未满时转租或者退房违约金的约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21最低人均租住面积。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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