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中技术转让合同不是有优惠部分不征收吗吗?

老师好,34中技术转让合同不是有优惠部分不征收吗吗?

O同学
2022-01-05 23:26:10
阅读量 362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34中技术转让合同不是有优惠部分不征收吗吗?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道题这么做,技术转让合同印花税=80×10000×0.03%=240(元) 增资印花税=1000×10000×0.05%×50%=2500(元) 合计2740元。这里不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优惠部分


    以上是关于合同,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2-01-06 00: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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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纪同学
    技术专利转让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 张老师
      技术专利转让税收的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方面,超过3%的税负水平部分,即征即退;
      二、所得税方面,应纳税所得额在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老同学
    技术转让有哪些税收优惠
    • 吴老师
      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金同学
    技术转让有哪些税收优惠
    • 赵老师
      增值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李同学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是否必须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 赵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三条规定:&ldquo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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