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道题中,员工李某所受到的伤害是不是由出租人甲公司来承担?

老师,那这道题中,员工李某所受到的伤害是不是由出租人甲公司来承担

丶同学
2021-07-25 19:54:18
阅读量 318
  • 沈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春风化雨 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 教无常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那这道题中,员工李某所受到的伤害是不是由出租人甲公司来承担?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不是的哈~这里是融资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害由承租人承担哦~

    再理解一下哦~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哈~继续加油~(づ ̄ 3 ̄)づ~


    以上是关于租,出租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7-25 20: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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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M同学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 周老师
      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夏同学
    图片一的问题:不用交房租却要承担交房产税,免费租住的来承担,?? 图片二的问题:不收房租,却要承担交房产税??出租的人来承担,?? 这两个问题,我怎么理解???难道不是相互冲突吗??????同样出租房不收租金,一个由租住的来承担一个由出租人来承担?????
    • 谢老师
      同学,你好 1.首先要区分无租和免租 无租是从始至终无需缴纳租金 免租:提供免租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获得租金,并不是以不获取租金为目的的无租租赁。尽管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营业用房。 2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的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无租使用的房产,即使是使用人缴纳,也属于代扣代缴。 3.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 B同学
    员工工伤医疗费是否由公司全额承担
    • 费老师
      你给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就不用公司出了。
        如果没有参保,那员工工伤医疗费就得公司出。造成残疾的,还要给予伤残补偿。具体标准你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选自《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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