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根据法律基础,公证和死症有什么区别?可否解释一下?

公证和死症有什么区别?老师能举个通俗的例子吗

闫同学
2021-05-03 12:27:44
阅读量 296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诲人不倦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文思敏捷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请问根据法律基础,公证和死症有什么区别?可否解释一下?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公证是在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的,公证以后相当于有国家作为见证,那么就不存在反悔了或错误了。

    见证是私底下的,也就几个人知道,没有国家作为见证,效力肯定不能和公证比。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5-03 12:30:19
  • 收起
    闫同学学员追问
    那c选项律师为什么不能作为公证呢,律师作为职业的法务工作者,不能公证吗?有什么问题
    2021-05-03 12:31:26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公证机构是国家设立的,律师不能代表国家,律师见证不是公证。

    2021-05-03 13:32:02
  • 收起
    闫同学学员追问
    明白了,谢老师
    2021-05-03 13:32:51
  • 胡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不客气,继续加油哦

    2021-05-03 1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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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T同学
    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是什么
    • 费老师
      你好,司法解释仅指司法机关在法律使用过程中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法律解释是一个大的概念,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法解释就属于正式解释的一种。
  • 容同学
    求关于法律的一些基本名词的解释和区别
    • 王老师
      哎,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的问题。我试试看喽,尽量让你理解吧,反正你的要求还不是太高。
        一开始,我说他们不是一个分类体系下的,是以为你也是学法律的。现在看来你不是,那么对你来说,我就要改口了,它们是一个体系里的,呵呵

        1.当事人:这个你看报纸都可以理解的,法律上的用意一样,就是指一件事情(案件)中的当事人双方(也可能多方)。例如甲和乙签订了购买合同,乙发了货,甲却没有按合约规定的期限付款,乙将其告上法庭,当事人是谁?就是甲乙两人。因为事件是由双方或多方的行为组成的,而当事人就是指这一事件中作出行为的一方,还与该事件着利害关系(但有利害关系的多了,不一定是当事人)。

        2.权利人:就是指享有某权利的民事主体,确定权利人是为了对权力的界定和保护,防止产生无主的权利。比如民法中的名誉权。例如甲就是自己名誉权的权利人。

        3.义务人:就是指负有某项义务的民事主体,这里的义务不仅包括狭义上的给付金钱的义务,还包括给付其他动产、不动产,以及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例如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那么乙在这里就是义务人,他的义务是赔礼道歉的行为。 关于权利人与义务人要注意的是,它们都是相对于某项权利或义务来说的。甲可能是这项权利的权利人,也可能是另一项义务的义务人,在现代的法治社会,每个人在不同时间段都享有不同的权利和背负不同的义务。我们每次只讨论在某个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情况。

        4.行为人:是指做出某行为的民事主体。例如上面说到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名誉权,那么乙就是该行为的行为人。注意区分行为人与当事人。当事人是指的某件事,一件事可以有多个当事人,行为人用于某个行为,一个行为只可能有一个行为人。那么一件事中有多个行为,也就有多个行为人,但一般不同时使用,否则注明哪个行为,因为某个行为人只能在讨论这个行为时才有意义。 另外,一般行为人更多地出现在刑法领域。因为某人触犯刑法都是因为他做出了刑法禁止的某项行为(还有可能是因为行为人没有做出其背负的行为,也就是不作为,是广义上的行为,也有可能触犯刑法,例如一些政法官员的不作为),所以进行研究时,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行为人。

        5.相对人:字面意义上理解呢,就是指某行为所针对的民事主体,故称相对人。例如甲将某物赠与乙,甲就是赠与行为的行为人,乙就是该行为的相对人。一般该概念出现在行政法中,因为行政法涉及到很多行政行为,很多都是单方面的,例如你驾车超速,被交警拦住罚款,你就是行政相对人。

        6.善意相对人:这一概念也主要是民法里的。所谓善意,并非仅仅就是指是好心的意思。记住,只要非恶意,就在法律上推定为善意。就是指非恶意的相对人。

        下面,我编个好记一点的例子帮助你记忆吧。
        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辆山地车,好友乙想用借两天,甲就将该车借给了乙。第二天乙的驴友(知道什么意思吧)丙在和乙一起出游时看中了这两车,询问乙是否愿意以高价将这辆山地车卖给自己。乙见丙出价甚高,就未经车主甲的同意私下里卖给了丙。后甲要求乙还车,乙说出实情,并说可以按照购买价赔偿甲。甲不同意,一定要要回该车,并找丙索要。丙说我从乙那里花钱买的,不愿退回该车。
        该案中,首先每个人都是自己行为的行为人,但我们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只有说,我们探讨例如甲的出借等单一行为时才用行为人这一名称来概括甲。另外,这一案例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甲乙之间的租借关系,一是乙丙之间的买卖关系。讨论其中一个关系时,双方可以被称为当事人。例如在讨论甲乙之间的租借关系时,甲乙就是当事人,如果甲已经答应借车给乙,那么甲既有将车借给乙的义务,又有到期收回的权利,而乙既有借到车到权利,又有到期完整归还的义务。现在甲已经把车借给了乙,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他在这个关系中就成了主要的权利人,乙也就成了主要的义务人。现在乙无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就侵犯了甲的权利。甲将乙告上法庭,甲和乙就是当事人。而由于丙与此案有着不可割断的联系(他从无处分权人(乙)处买走了他人的东西),我们称丙为该关系(甲乙的租借关系)外的第三人。我们在审理这个案件中,不可避免要讨论乙将该车转卖与丙的行为,那么在这里,由于该关系(乙丙的买卖关系)和行为处于次要的位置,就在讨论时将丙称为相对人,即乙的转卖行为的相对人。又由于丙不知道乙骑的车是从甲处借来的,没有处分权,所以丙属于善意第三人(叫相对人也行,知道还买就是恶意了),且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车款),从我们民法的观点来看,丙由于是善意第三人,且已经支付了相应对价,已经从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甲不能强行要求丙还车,而只能要求乙赔偿。

        最后补充:以上的什么人什么人,也就是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就是说我所说的那些甲乙丙丁不一定代表的全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公司、企事业单位等。

        累死我了,呵呵,利用我大一时的民法知识。数数看,都有两千字了,主要是勾起我的什么什么语,刹不住了~~~
  • 雪同学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农村法律援助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求解释
    • 周老师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农村法律援助的联系是都是为农村基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两者的区别由以下几点:

      1、意思不同: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是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其一村一顾问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

      农村法律援助是从事法律事务过程之中对有困难的群体减免相关费用的一种措施。

      2、性质不同:

      农村法律援助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农村法律顾问则不是政府设立而是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构建的。

      3、服务范围不同:

      顾问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应客户要求监测与客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改

      (8)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9)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0)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援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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