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备考辅导: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9百四十八条、*9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5)最近l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