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章节考点:证券金融公司权益处理
  (1)担保证券的记录以及发行人权利的行使。转融通公司对转融通担保账户内记录的证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事先征求证券公司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2)投资收益的处分。获得的收益应按约定向融出方支付与所融人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资金。
  (3)持券信息披露义务。担保账户中的持券情况不用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