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必背考点: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
  (1)全面要约: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2)部分要约: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人通过证交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0,4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除要约方式外,投资者不得在证交所夕t-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在以下情况,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收购人通过证交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
  ④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