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基础知识章节知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1)招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二马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定期报告。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并披露。*9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3)临时报告。
  【解释】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凌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