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从业《投资基金》: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发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