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级次 | 特征描述 | 说明 |
母公司 | 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 | 即必须满足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据以从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利的权力 |
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 | 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 |
子公司 | 必须被母公司控制,且只能有一个母公司 | 被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是合营企业,而不是子公司 |
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 | 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
控制方式 | 说明 | 表决权比例 |
直接拥有 | 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的表决权 | 半数以上 |
间接拥有 |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表决权 | 半数以上 |
直接拥有+间接拥有 | 母公司直接拥有的对第三方的表决权与母公司的子公司拥有的对第三方的表决权 | 半数以上 |
控制方式 | 说明 | 形式要件 |
与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实施控制 | 在共同投资的前提下,受托管理和控制被投资单位,拥有该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 书面协议 |
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能够实施控制 | 在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母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 | 章程或协议中明确规定 |
有权任免董事会多数成员 | 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半数以上)成员,控制该被投资单位 |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
董事会中占有多数表决权 |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从而主导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 |
不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形 | 说明 |
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 日常管理已转交清算组,本公司不再实施控制 |
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 日常管理已转交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本公司不再实施控制 |
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 |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被投资单位,如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