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营收入的管理要求
  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作为事业单位的剧院取得的演出收入是事业收入,剧院附设的商品部取得的销售收入则是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剧院所属的作为独立法人的乐队的商业演出收入应当单独核算,如将一部分纯收入上缴剧院,剧院应当作为附属单位缴款处理。
  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均是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了商品或服务而应获取的收入。不同之处是,经营活动体现了保本获利原则,只能是从商品或服务接受方取得收入。事业收入体现了事业活动的公益性原则,可能从商品或服务的接受方取得了补偿性收入,也可能从财政取得了补偿性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主要有: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和提供服务取得的服务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取得的租赁收入以及其他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我维持原则,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经营收入一般应当能够弥补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支出。事业单位不能用事业收入弥补经营活动亏损,但可以将经营活动的结余用以支持事业活动。
  经营活动一般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和计量。
  2. 经营收入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设置“经营收入”总账科目核算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余额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