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广东团代表议案联名附议会上,李永忠代表建议,个人所得税废除累进制,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即扣除3500元的超额部分,均按照13%征收。现行的税率是,扣除3500元免征部分外,超额部分按7个梯级征收3%至45%。
  所谓“累进税”, 即按照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李永忠认为,现行过高的累进税率导致很多人失去劳动积极性,收入到一定程度就没有了继续创收的激励,即使有,也会想办法把钱藏起来或者在别的途径上处理掉,这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亦称之为“逃税”。
  与累进税相对的单一税,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促进工作与就业积极性。李永忠说,国际上有27个国家或地区加入单一税俱乐部,与深圳相邻的香港从1947年就开始实行15%的单一税率。他认为,俄罗斯的个税改革值得参考,俄罗斯在2001年提高了个税起征点,并取消累进税率,改为12%的单一税率。“按理说,既提高了免征点,又废除了累进税,个税收入应该大幅降低。可事实上,当年的个税收入反而增加了25%,次年又增加了21%。”李永忠说,这说明,偷税漏税的积极性与累进税率成正比,降低个税税率会挖掘更多税源,反而有利增加国家税收。
  李永忠据此提出建议,再次启动《个人所得税税法》修订,废除累进制,超出免征额部分均按照13%的税率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