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行业,与居民生活、市场消费密切相关。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面对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情况复杂等局面,昆明市国税局采取措施、积极备战,确保全市电信业“营改增”试点6月1日成功推行。
  昆明市国税局加强了与地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对试点纳税人户籍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加强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满足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企业及时认定,保证其后续工作的开展。为保证纳税人理解政策及时到位、能够正确开具发票并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市国税局加大了对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辅导力度,加强了对防卫税控设备发行、安装及使用的培训辅导,并且在多个媒体平台上发布相关政策信息,让社会各界对电信业“营改增”工作有一个持续的、系统的了解和认识。
  另外,为了确保纳税人6月1日起能够正常开具发票,并保证发票能够及时足量供应,市国税局对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中国电信云南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等用票大户去年的用票数量进行了统计,掌握了发票需求情况。同时,市国税局要求各基层局统筹配合、积极沟通、及时反馈,密切掌握电信业“营改增”工作进展和社会舆情,要求各基层局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遇到难点难题要及时反馈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国税局“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顺利进行。